為切實加強山丹縣生態環境治理,進一步規范河道采砂行為,著力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山丹縣河道采砂管理辦法》已由縣政府第六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辦法》共分六章三十條,注重從河道采砂規劃、采砂許可、采砂管理及違法違規采砂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詳細和具體的規定,嚴格按照“誰開發利用、誰負責保護,誰破壞生態環境、誰負責治理”和“鄉鎮為主、屬地管理、灌區同責、緊密配合”的要求,細化了采砂企業、監督管理等相關單位的工作職能職責。
凡屬河道內采砂企業或個人,均必須依據有關規定,憑完備的資料,限期在縣水務部門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后,方可在允許的范圍內從事河道采砂生產。無《河道采砂許可證》的,一律視為違法采砂,必須依法關閉、恢復地形地貌并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將按有關規定執行。
該《辦法》的印發實施,為進一步規范河道采砂行為提供了制度保障。不僅強化了河道管護“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管理體制,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規范河道采砂行為,而且為保障河道安全、生態環境安全,促進地方社會經濟穩步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術:
:497398702
MSN:

豫公網安備 41010502002251號
掃破碎機網微信公眾號-閱讀行業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