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河道管理,確保河道、水庫行洪暢通、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杜絕阻礙防洪安全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第三十九條,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影響河勢穩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禁采區和規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二、依據《黑龍江省河道管理條例》第九條,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取土、淘金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報經河道主管機關批準,按河道管理權限實行管理,由河道主管機關發放準采證。按照批準的范圍和作業方式進行,并向河道主管機關繳納管理費;涉及其他部門的,由河道主管機關會同有關部門批準。河道采砂管理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維修、工程設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單位的管理經費。收費具體標準和計收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禁止在下述區域內采掘
砂石土料物:
(1)堤防迎水面五十米以內,河床凹岸和堤防險工地段、河道整治工程一百米以內;(2)大、中、小鐵路橋及防護工程上下游五百、三百、二百米以內,公路橋及引道、防護工程上下游二百米以內;(3)攔河閘壩、泵站上下游三百米以內;(4)水文測流斷面上下游五百米至一千米以內;
(5)可能因采砂而導致流勢變化影響其它部門正常生產活動的區域。
三、河道管理范圍以河湖管理范圍劃界成果為準。對涉河湖管理范圍內未自行整改的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集中清除,一切損失權益人自行承擔。對發現在河道管理范圍內有以上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嚴厲打擊,構成犯罪的,將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禁國家工作人員和農村基層干部參與任何與河道采砂有關的活動。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落實河湖長制,縣鄉村三級河湖長要自覺擔負屬地監管責任,嚴厲打擊偷采、偷運砂石的非法行為。水務、公安、檢察、交通、司法、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河道采砂等行為的管理工作。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妨礙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對發現河道采砂、非法占用耕地、毀林毀草等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執法部門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監督舉報電話:
黑河市河湖長制辦公室:8206568
黑河市水務局:8206534
北安市河湖長制辦公室:6426557
北安市水務局:6426578
嫩江市河湖長制辦公室:7536632
嫩江市水務局:7526628
愛輝區河湖長制辦公室:7215522
愛輝區水務局:7215525
孫吳縣河湖長制辦公室:7236303
孫吳縣水務局:7236303
遜克縣河湖長制辦公室:4462770
遜克縣水務局:4452324
五大連池市河湖長制辦公室:6332789
五大連池市水務局:6322649
五大連池風景區河湖長制辦公室:7220019
黑河市河湖長制辦公室 黑河市水務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