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惠州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印發《惠州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21—2025年)》的通知。《規劃》中明確,到2025年,建筑用碎石類礦山年開采總量不小于3000萬立方米,機制砂年開采總量不小于975萬立方米。
一、總體目標
發揮惠州市資源和區位優勢,建設一批現代化綠色大型建筑用石料礦山,培育裝配式企業,形成綠色建筑一體化產業鏈;提高礦產資源準入門檻,礦產資源開發實行總量控制和配置優化,規劃期內全市采礦權總數控制在85個以內;建筑用石料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基于能滿足城市發展建設需求,以與城市總體規劃發展相平衡的原則,推進
砂石資源規模化開采、基地化建設、規模化生產,建設一批大型礦山企業,構建供需平衡、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優質高效的建筑用石料開發格局,在保障惠州市經濟建設供應的同時適度供給粵港澳大灣區,支持國家戰略發展,建筑用碎石類礦山年開采總量不小于3000萬立方米。

二、礦產資源產業重點發展區域
城市發展區適度勘查開采。重點開采建筑用石料,適度勘查開發地熱、礦泉水。發揮地理優勢,充分利用現有的交通網絡,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建筑石料資源保障支撐點,提升資源保障能力。統籌惠州市轄區內建筑用石料開發大局,現行試點推行大中型建筑用石料開采加工基地建成、開展基地化建設,結合各縣(區)實際,劃定8個建筑用石料集中開采區,總面積為65.57平方千米。
生態發展區全面推動綠色礦業發展。適度開發建筑石料及水泥用配料資源,充分發揮博羅縣、龍門縣毗鄰廣州市、東莞市的優勢,拓寬建筑原材料供應服務半徑,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
海洋發展區實施保護管理。打造海洋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美麗海灣”,以海洋資源保護為主,禁止勘查開采海砂資源。
三、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
規劃期內劃定建筑用石料開采規劃備選區22個,面積14.4平方千米。保障砂石供給,科學開采建筑用石料。發揮國有礦業企業經驗優勢,加快推進惠東縣雞籠山、博羅縣神山、龍門縣葛埔等大型現代化綠色石場投產;依靠區位優勢及現有運輸網絡,著手推動惠東縣平海寨頭、博羅縣石陂坑等礦山開發利用,合理確定其開采范圍和開采量,有序建設一批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實現規模化、集約化開發。積極推進砂石資源替代利用,支持通過公開拍賣方式利用土地平整采挖的建筑石料資源,鼓勵利用廢石生產機制砂石。
科學調控開采總量,建筑用石料開采規模不低于30萬立方米/年,建筑碎石類礦山開采總量為3000萬立方米/年以上,機制砂開采總量為975萬立方米/年以上,保障城鎮化建設需要。
推進建筑用石料資源的骨料、機制砂精細加工,培育建筑材料裝配式基地。加大裝備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所需新材料和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礎設施所需礦產資源供給,優化升級產業結構。
有序投放礦業權,保障砂石資源供應。對建筑用石料開采規劃區進行科學合理投放,為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全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源支撐。
落實砂石產能,確保可持續發展。結合省政府對惠州市提出的建筑石料產能要求,各縣(區)細化落實總量指標及產能任務,合理使用采石場指標,按年度總量平衡原則,對因資源耗竭或政策性關閉采石場而退出的產能,及時新設置采礦權予以增補。
規范工程建設場地砂石管理,多途徑保障砂石資源供應。探索研究建設工程
項目砂石資源管理辦法,規范工程建設項目和執法罰沒砂石土管理,保護有限砂石資源,多途徑保障惠州市建筑石料供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