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劃定2023年度番禺區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區的公告(征求意見稿)》,2023年番禺區內所有區管河道(河段)為河砂禁采區。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關于公開征求《關于劃定2023年度番禺區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區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
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護水生態環境,我局制定了《關于劃定2023年度番禺區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區的公告(征求意見稿)》,依據《廣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2月16日至3月2日。
所提意見或建議應包含意見內容、具體理由或依據、意見人(單位)、聯系方式等。資料郵寄地址:廣州市番禺區景觀大道南9號,電子郵箱:pyslglk@126.com。
番禺區水務局
2023年2月15日
關于劃定2023年度番禺區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區的公告(征求意見稿)為保障防洪、供水安全,保護水生態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綜合考慮河道河砂蘊藏、河床演變、水情、工程安全、水環境等情況,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現將2023年度番禺區管采砂河道河砂禁采區公告如下:
一、省、市管河道(河段)2023年度河砂禁采區按照省、市相關文件執行。
二、2023年度我轄區內所有區管河道(河段)為河砂禁采區。對以上河道(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請和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動(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經其他相關部門許可的河道整治及航道疏浚工程除外)。違反本公告規定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規定嚴厲查處。
三、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