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區政府強令砂石廠拆除廠房及其設備的行為具有強制力
2021-02-25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幾年有關砂石的話題從來就沒有斷過,而且越來越熱,從“一砂難求”“砂石論斤賣”到頻頻出現的“天價砂石采礦權”,從民營企業的小打小鬧到地方國企乃至央企的強勢進入,本身冰冷的小小砂石竟然成為了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焦點,甚至引起了國家層面的重視,關鍵原因還在于砂石供應的嚴重失衡和價格的持續高企,已嚴重影響了各級重點工程建設。之所以造成目前局部地區砂石短缺、價格畸高,一個很重要的深層面原因就是地方政府以保護生態環境為名的不作為、亂作為,關停采砂廠。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通過最高院的一個案例來為大家講解區政府強令砂石廠拆除廠房及其設備的行為是否違法。
案情簡介
宋某為青海省海東市A區B砂石廠的執行事務合伙人。2017年8月14日A區委辦公室、A區政府辦公室作出《關于成立海東市A區生態恢復綜合治理工作指揮部的通知》,載明了綜合整治現場實行區級領導現場督戰,相關部門具體承包的工作機制,對未按時限完成拆除任務的承包單位將進行通報批評,由區公安局負責拆除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并在整治工作責任清單的整治內容等要求中規定了拆除全部設施等工作的具體時限。在區政府的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行為。該項整治工作措施包括:“區公安局抽調20名警力負責整治現場的秩序維護,對阻礙整治工作的行為一律采取強制措施”等情況。后,B砂石廠拆除了廠房及其設備。B砂石廠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A區政府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行為違法并進行行政賠償。A區政府提交書面意見稱,其所實施的整治工作不存在違法之處;B砂石廠在自行拆除過程中產生的損失與責令限期拆除行為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其所提賠償請求,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依法應當予以駁回。二審法院作出了確認A區政府作出的責令限期拆除行為違法,并駁回了B砂石廠的賠償請求。B砂石廠對賠償請求不服提起再審,請求:撤銷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判決第三項,發回重審或依法改判平安區政府賠償B砂石廠因拆除行為造成的財產損失6367172.5元。最高院支持了B砂石廠代理律師的觀點,指令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依法分析
本案的核心爭議是,A區政府責令B砂石廠拆除廠房及其設備與B砂石廠相應損失之間是否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二審法院確認違法的判項和駁回其賠償請求的判項前后矛盾,既然已經確認違法,在目前已無法采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應當由平安區政府承擔賠償責任。二審法院僅憑其行政起訴狀中的陳述來認定該廠的拆除行為是自行拆除屬于認定事實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四條有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權利的規定,A區政府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補償安置程序及標準對再審申請人的損失給予相應的賠償。強制拆除房屋行為被確認違法,原告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對是否應予賠償問題作出明確結論。因行政機關原因導致行政相對人無法舉證的,應由行政機關承擔舉證責任。此外,人民法院可依據公平原則和日常生活經驗法則,根據行政相對人提供的財產損失清單,酌定賠償數額。
史律師評析
結合本案有效證據及當事人陳述,A區政府強令萬通砂石廠拆除廠房及其設備的行為具有強制力和威懾力,在強制命令下B砂石廠非自愿拆除廠房及其設備,其所造成的損失與行政命令之間具有因果關系。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委多次聯合發布文件,推進
砂石骨料產業的高質量和健康有序發展,其力度史無前例,砂石行業的發展機遇千載難逢。而因為環保督察被關停的采沙場遇到拆遷,在政府強制命令下非自愿拆除廠房及其設備,其所造成的損失與行政命令之間具有因果關系,應得到合理的賠償。
責任編輯:王子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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