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過駁興起于20世紀80年代,在一定時期內,有效緩解了沿江砂石裝卸碼頭不足的情況。而隨著市場規模的拓展,以及國家對砂石資源的管控,近年來,長江流域加強岸線碼頭資源整治,多地逐步取消水上過駁作業,加快建設砂石碼頭和砂石集并中心等。那么,水上過駁全面取締,會對砂石水運有什么影響?
水上過駁整治
2016年12月,上海多部門聯合發布通告要求,對黃浦江及其支流浮吊設施進行清退;2017年5月,江蘇省政府印發《關于開展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要求在2020年全面取締長江江蘇段水上過駁作業。
為何取締浮吊
浮吊長期以來充當著水上貨物過駁轉運的重要角色,每年轉運貨物量數以億噸計。由于浮吊占用通航水域作業,導致江面變窄、通航環境復雜,易引發水上交通事故。
取締浮吊會影響誰
通常一艘浮吊船價格幾百萬元,水上過駁服務是他們的主要的收入來源。面對上海及江蘇的水上過駁整治,浮吊船該何去何從?對于上萬名浮吊作業從業者來說,他們將面臨失業,不得不另謀出路。
對散貨船來說,取締水上過駁作業意味著所有的貨物裝卸作業都將只能在碼頭進行,隨之而來的是錨地等待及裝卸時長的增加;在碼頭進行貨物裝卸時,還會產生港口建設費、代理費等費用的支出。
未來形勢如何
對于長江生態壞境及水上交通安全的整治不會僅限于某段水域,上下游一視同仁,可能在近幾年,水上過駁整治行動還會不斷向長江上游延伸,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都可能會相繼對水上過駁開展整治活動,水上過駁作業將不復存在。水上過駁全面取締,會對砂石水運有什么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長江流域全面開展水上過駁整治行動,部分內河船進入海上運輸砂石的現象屢有發生!
身上若無千斤擔,誰敢拿命賭明天。為了生存,部分大型內河船舶”鋌而走險“,高薪聘請海員船長參與了近海運輸。
根據現有的法規,內河船舶是不能下海從事運輸的,因為內河船舶的船體結構和功能,不適應海洋運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現在長江入海口上海市海事局轄區,有大量海巡在這個水域日夜檢查攔截。另外,沿海也有多處海巡檢查,海巡出來檢查每次都要抓超航區船舶,要求船方配合,接受處理的結果就是罰款。
中國近海的地質機構特點,平均深度是50-80米。根據這兩年航行情況看,大型內河船舶(船長100米以上)經過改造,加裝防浪蓋板,增加干舷的高度(注:內河0.8米、海區2.4米),聘請經驗豐富的海員船長,是可以適應中國近海沿線運輸的。
部分專業人士表示,希望國家有關部門,根據近年來大型內河船舶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大型內河船舶下海的相關指導意見或規定,明確下海適航標準,對符合標準的大型江船頒發相關適航證書,保障廣大船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