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砂是一種礦產資源,同時也是一種寶貴的生態資源,具有儲蓄水源、過濾污染物、維護生態平衡的重要作用,非法掠奪開采將破壞河勢,危及飲水安全。
6月21日,羅田縣人民法院對廖某某等5人非法采礦案進行第二次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作出宣判,依法打擊非法
采砂行為,維護良好水勢秩序,為全縣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長江大保護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7年7月期間,被告人廖某某、鄂某某(后加入)等5人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合伙在羅田縣河鋪鎮新昌河村武圣廟道班河段和廖家坳村村部河段非法開采黃砂,并通過售賣黃砂牟利。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廖某某等5人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證許可,擅自開采黃砂,情節嚴重,其行為侵害了國家對礦產資源的管理秩序,以及國家對礦產資源的所有權,構成非法采礦罪,而且影響了沿線河道、道路的安全和防汛工作,鑒于5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退繳了違法所得,均可從輕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對5名被告人分別判處7-8個月有期徒刑、5-6個月拘役不等刑罰,并處15000元-20000元的罰金。
此前,在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法院針對涉及采礦采砂等容易滋生黑惡勢力的重點領域案件進行全面排查,主動與公安、檢察機關做好工作對接,積極在日常審判執行、司法宣傳、精準扶貧等活動中發動群眾提供線索,確保及時挖出隱藏蟄伏在這些領域里的違法犯罪行為,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掘進。
警方提醒羅田“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利劍己揮向盤踞各重點行業領域的“X霸”。
警方在此正告各“X霸”: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如實供述罪行。對拒不投案自首、繼續為非作惡的,以及為其通風報信、充當“保護傘”的公職人員,羅田警方及紀檢部門將堅決依法依紀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