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砂石骨料行業迎來快速發展階段,企業利潤普遍豐厚,各路資本爭相進入砂石骨料行業。但是部分砂石骨料企業缺面臨著砂石礦山開采證“難產”的境遇!其中,備受關注的是砂石礦山開采和當地政府規劃布局的“沖突”問題,比如,曾經的“可采區”后來被規劃為“禁采區”,那么相關的開采證還能否辦理,企業先前的投資是否需要歸還?
據報道,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磊磊石料廠2016年經臨朐縣招商引資入駐山旺鎮,2010年臨朐縣為優化采礦資源重新劃定的集中開采區,并把磊磊石料廠納入了集中開采區,八年過去,石料廠累計投資1000多萬,而他們盼望的開采證卻始終沒有辦下來,問題到底出在哪里呢?
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磊磊石料廠2006年經臨朐縣招商引資入駐山旺鎮,磊磊石料廠負責人劉某表示,他們在手續齊全的前提下,交了50萬元集中開采區費,另外花費80萬元將山體也承包下來。2012年1月4號和2月23號,臨朐縣龍港鎮財政所先后以進集中開采區道路維修費的名義向該石料廠收取了50萬元,隨后該采石場負責人劉某又投入1000萬元購入設備。
與此同時,濰坊市臨朐縣召開全縣礦山工作會議,磊磊石料廠負責人劉某表示會議上規定開采礦區要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辦手續,并催促該石料廠負責人劉某抓緊時間施工。
2012年9月17日,濰坊市臨朐縣國土資源局向濰坊市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出讓磊磊石料廠在內的三處礦區采礦權,并于當日至濰坊市國土資源局進行手續辦理,但國土資源局表示,該石料廠所承包的礦區屬于林地,鎮上已把此礦區劃為建設用地,不予辦理。
之后,原臨朐縣山旺鎮黨委書記也證實了此說法。然而,自從磊磊石料廠更改土地性質后,臨朐縣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并沒有重新上報。
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負責人表示磊磊石料廠承包的礦山確實屬于有資質待開發的礦區之一,按照礦山開采權出讓規定必須先由臨朐縣向濰坊市政府提出申請,磊磊石料廠承包的山體才能進入招拍掛程序,然而,臨朐縣委縣政府國土局未同意上報磊磊石料廠承包的礦區。
2017年時,磊磊石料廠負責人劉某經過多次申請,臨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才表示愿意再次為該石料廠按照遺留問題辦證提出申報開采權,但濰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負責人表示由于該礦區劃分為保護區不再按照之前招商引資時的規劃進行。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磊磊石料廠的采礦許可證遙遙無期,石料廠前期投資的1000多萬是否打了水漂?
近年來,隨著生態文明建設的深入推進,一些地區全面清退砂石骨料等礦業權,就算合法也要清退,政府補貼也在所不惜。雖然,目前具體清退政策、補貼辦法等尚未出臺,但是這種做法對砂石礦山企業的“震撼”不言而喻,今后全國砂石骨料企業要及時了解政府有關于砂石骨料生產、加工、運輸等政策,有效防止無效投資,減少砂石骨料等礦業的投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