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了,企業主積極配合破產清算,主動將自己名下全部財產拿出來拍賣,所籌的款項全部用于還債。6月29日至30日,江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管理人逐一向145位債權人發放分配款。此前,樂清法院對江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的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作出民事裁定,各位債權人對此予以認可。第一次分配的財產總額為5523.95萬元,普通債權清償率達到14%。據悉,這是近年來溫州地區法院審理破產清算案普通債權清償率最高的一次。
昔日的明星企業
江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南礦業)前身為樂清市象陽工礦機電廠,成立于1987年。1997年,公司名稱變更為溫州江南礦業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由80萬元變更為330萬元。后來,該公司不斷發展壯大,至2009年,注冊資本已增加到6880萬元,職工共計344名,年均向國家繳納稅費近800萬元。2011年,該公司繳納稅費將近1000萬元。
江南礦業主要經營采礦設備、高低壓電器及成套設備、煤礦
機械設備、礦用防爆電器、變壓器、電線電纜制造、新能源技術開發等
項目。全國煤炭行業定點生產廠家共5家,江南礦業是其中一家,位列浙江省同行業第一,全國第四。
毫無征兆的崩盤
由于受企業互保影響,企業資金鏈斷裂,江南礦業經營到2012年9月戛然而止。2012年10月22日,江南礦業向樂清市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同年11月30日,樂清法院受理該案。
經盤點,江南礦業集團公司有近3000平方米面積土地使用權,面積3000多平方米的房產,7輛車輛,商標10件,實用新型2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45件。裁定確認的債務4億余元。
后江南礦業和案外人達成重整意向協議,向樂清法院提出重整申請,2013年7月2日,樂清法院裁定江南礦業集團公司重整。由于未與重整意向方達成共識,2014年4月1日,樂清法院裁定終止江南礦業集團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其破產。
保障債權人利益
江南礦業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后,樂清法院和管理人通過訴訟、拍賣等方式加大資產變賣和催收的力度。
同時,法院對江南礦業資產優先通過司法網拍來拍賣。江南礦業所持有的京津發展實業有限公司7.54萬股股權,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最后以16.1萬元成交。江南礦業第1448053號商標使用權,最終以2.1萬元價格成交。這是溫州地區法院實施司法網拍以來首例商標拍賣成功案例。江南礦業及法定代表人鄭元同所有的坐落在柳市鎮象陽社區的3處房產,也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最后以899萬元成交。
除以上物品外,該公司交付司法網拍的還有3輛汽車、10件商標、2件實用新型物資。對一批零散的老廠房機器設備、存貨、辦公室設備等采用拍賣行拍賣。另一方面,該公司及時進行相關訴訟,追收債權。樂清法院共審理33起破產撤銷權糾紛、對外追收債權糾紛案件。對某銀行及兩家大型集團公司行使撤銷權5031.25萬元。
2014年5月20日,經第三次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了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第一次分配財產總額為5523.95萬元,清償順序為勞動債權2.21萬元,普通債權可供分配金額為5521.74萬元,清償率為14%。“等后續破產財產回收到賬,還將繼續進行分配,到時清償率將會更高。”該案經辦法官黃樂珍介紹道。
黃法官感慨地說,江南礦業破產案得以順利辦理,得益于該公司詳實、完整的賬冊,公司基本上每一筆賬都能在賬冊里反映出來。而且,在公司歇業前,江南礦業將工人工資和國家稅款全部付清,沒因公司的破產少工人一分工資或少國家一分稅款,這在民營企業中是相當難得的。
江南礦業公司破產清算案首次分配:普通債權清償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