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從貴陽市生態委獲悉,貴陽市環境監察支隊于日前對非煤礦山開展粉塵整治行動,12家企業被下達限期整改通知。
據了解,為從各方面遏制貴陽市PM2.5污染,從2013年12月開始,貴陽各區(市、縣)根據國土部門提供的已辦證礦石廠名單,對轄區內企業開展檢查行動。截至目前,共檢查砂石礦山、礦石來料加工企業30家,7家被行政處罰,12家下達限期整改執法通知書,對10家進行了執法后督查。
其中,花溪區麥坪鄉落底村崗坡砂石廠,存在降塵噴淋設施不能滿足要求、未辦理排污許可證、未批先建、擅自生產等問題,被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目前已進入行政處罰程序;花溪麥坪彭官菠蘿山建筑石料廠,因降塵噴淋設施不能滿足要求,被要求停產整改。
經開區龍勝砂石廠,因未完善排污許可證等環保手續,被經開區生態促進局下達執法通知書,此前還被市生態委罰款10萬元;清鎮市貴州勁同礦業有限公司,因其熟料加工旋窯環保設施不正常運行,被處罰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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